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5673.shtml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2014年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1843.shtml
来源:138美业网
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14年又有何新动向新政策?出台了哪些新法律法规?7月8日,由广东美协主办的2014化妆品新法律法规宣讲会在中国大酒店举行,会议邀请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谢志洁,现场解读了广东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政策,化妆品监管的趋势等相关问题。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1572.shtml
来源:云南网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本月30日开始生产普通化妆品只需网上备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有9种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从本月30日开始,云南生产除此上述9种特殊用途化妆品之外的普通化妆品的企业,将实行网上备案。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1016.shtml
来源:网络综合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批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黑榜显示,共有183批进口食品、6批化妆品上榜。不合格化妆品主要是禁限用物质不合格、货证不符和微生物污染。其中,国际大牌“香奈儿”洗甲水检出致癌物质苯,玫琳凯的研发试用样品面部精华素被检测出菌落总数超标。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0651.shtml
来源:中国宁波网
最近,欧洲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通告,将对化妆品法规下的几种防腐剂进行限制使用。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0774.shtml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化妆品消费市场及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化妆品种类的日益增多和经营模式的多样化,使得化妆品市场所呈现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北京市食药监局建立了基于商品条码的化妆品电子监管比对系统。由此,提升了监管部门对北京市化妆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效能,规范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自身管理,保证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0139.shtml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其中最关键的调整事项是美白化妆品将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相关要求,以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8420.shtml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儿童(含婴幼儿,以下称儿童)化妆品申报与技术审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8283.shtml
来源:厦门技术型贸易措施信息网
2013年11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决议2013/674/EU:化妆品安全报告指南,该指南由欧洲化妆品协会(原Colipa)和欧盟委员会共同制定,详细解读和列出了法规中关于CPSR(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化妆品安全报告)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决议具有法律效率,故企业必须遵从该决议。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8599.shtml
来源:138美业网
2013年即将过去,回顾一年,美容行业又新添了哪些政策法规呢?这些政策法规对美容行业的影响有哪些?岁末年终,138美业网梳理、盘点了2013年美容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政策法规,与美业同仁重温这些政策法规,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7454.shtml
来源:健康报
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无需领取备案凭证,只需将产品信息做网上备案,经省级食药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药总局网站统一公布后,即可上市。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78248.shtml
来源:金华日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12月21日提交给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知,我国计划于今年4月1日采纳《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强制执行。《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实施1年后,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此前已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目前,全球公众咨询已经开放,截止时间为今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