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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 不合格化妆品 共有 1 个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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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食药监总局:化妆品造假者最高可罚货值10倍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4853.shtml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11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对化妆品原料管理、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网络销售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明确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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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公布3月份不合格化妆品 香奈儿玫琳凯上榜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1016.shtml 来源:网络综合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批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黑榜显示,共有183批进口食品、6批化妆品上榜。不合格化妆品主要是禁限用物质不合格、货证不符和微生物污染。其中,国际大牌“香奈儿”洗甲水检出致癌物质苯,玫琳凯的研发试用样品面部精华素被检测出菌落总数超标。
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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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国家质检总局:2014化妆品黑名单公布 强生美宝莲上榜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90000.shtml 来源:人民网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4年首批进口不合格化妆品黑名单,510批产品上榜。其中不合格化妆品涉及多种消费者熟悉产品,包括伊丽莎白雅顿啫喱、露华浓唇膏、美宝莲指甲油、花王洗发精、强生婴儿洗发水和沐浴露。
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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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南昌集中销毁62箱不合格化妆品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3192.shtml 来源:138美业网
南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日前对收缴的不合格食品和化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包括1000余公斤食品、62箱化妆品,共计100多个品种,货值80余万元。
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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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2013年5月进口化妆品26批不合格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2784.shtml 来源:138美业网
昨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发布了2013年5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其中,2013年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37批、化妆品26批。
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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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图文]国家质检总局公布4月份不合格进口化妆品名单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1917.shtml 来源:138美业网
近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官网获悉,中国质检机构4月份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87批,化妆品9批。并声明,此批次食品、化妆品的问题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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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9批次进口化妆品不合格 多为保湿乳与粉底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1096.shtml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3年3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56批、化妆品9批。其中,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次芭比波朗亮白保湿润肤乳被检出货证不符,普罗旺斯欧舒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两批次欧舒丹杏仁紧肤磨砂膏被检出铅超标,厦门英泽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次梵婗偲手工香皂标签不合格。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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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9批次进口化妆品不合格 成都市场未销售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81289.shtml 来源:新华网
日前,中国质量新闻网发布消息称,今年3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56批、化妆品9批,其中未合格化妆品包括芭比波朗、欧舒丹等品牌的相关产品。昨日,天府早报记者走访成都春熙路各大商场了解到,披露的不合格产品并未在成都销售,成都未受影响。
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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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恒佳牌果酸美白祛斑霜含贡超标 被判赔偿数万元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77265.shtml 来源:新浪
叶女士在一商厦化妆品店购买了“恒佳”牌果酸美白祛斑霜,因听说这是纯中药制作,祛斑美白效果好,就长期使用该产品进行美容护肤。2011年5月份,叶女士将自己一直使用的祛斑霜送去检测,经鉴定汞含量每公斤440毫克,超过正常标准440倍。
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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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今年执行

http://news.138job.com/info/206/78248.shtml 来源:金华日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12月21日提交给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知,我国计划于今年4月1日采纳《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强制执行。《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实施1年后,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此前已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目前,全球公众咨询已经开放,截止时间为今年2月18日。
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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